1 自动化控制柜应满足普通机组的技术要求。 2 发电机组应能自动维持自动准备运行状态要求 机组应能自动维持冷却水的温度在15~50℃范围内;机油的温度在15~30℃范围内。对于不需要预加热就允许启动的柴油机可不按本规定。机组启动前应能进行预润滑。对不需要预润滑就允许启动的柴油机可不按本条规定。 3 机组的自动启动和自动加载 3.1 机组接到自控或遥控的启动信号,应能自动启动。启动成功率应大于90%。一个启动循环包括三次启动,两次启动之间的间歇时间T应符合0s<T<30S。 3.2 机组启动成功后,应能自动加载,首次,加载量应能达到50%额定负载。 3.3 机组自动启动第三次失败时,如有备用机组,程序控制系统应能自动将启动指令传递备用机组。 4.4 机组的自动卸载停机。当机组接到自控或遥控的停机信号,应能自动卸载停机,其停机方式则有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这两种。 正常停机步骤:切断主电路后空载运行5min,切断燃油油路。 紧急停机步骤:立即切断主电路,切断燃油路和进气气路。 4.5 机组的自动调压和调频 机组应能自动调整输出电压和频率。电压和频率的调整率、稳定时间、波动率应符合3.3.2的规定。 4.6 机组的自动保护 4.61、速度过高/过低 报警停车
4.62、电池电压过低/过高 报警
4.63、启动与停机失败 报警
4.64、充电失败 报警
4.65、过流 报警停车
4.66、机组电压过低/过高 报警停车
4.67、紧停 报警故障停车
4.68、发动机温度过高 报警停车
4.69、机组过载 报警分闸延时停车
4.7 机组的自动补给 机组的自动补给共分三类。 1类自动补给装置用于1级自动化机组,燃油、机油、冷却水的自动补给应能满足机组在无人值守的条件下连续(或累计)运行4h。 2类自动补给装置用于2级自动化机组,燃油、机油、冷却水的自动补给应能满足机组在无人值守的条件下连续(或累计)运行240h。 3类自动补给装置用于3级自动化机组,燃油、机油、冷却水的自动补给应能满足机组在无人值守的条件下连续(或累计)运行1000h。 4.8 机组工作和不工作时均应能保持启动蓄电池处于满容量状态。 4.9机组的其它技术要求 4.9.1 自动化机组应既能自控和遥控,又能纯手动操作。 4.9.2 对于欠电压、低速(或低频)、机油温度过度等方面的保护装置可按需要选设。 4.9.3 自启动控制具有自动计时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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